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朝阳市龙城区农村能源综合试点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为省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农村能源综合试点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2.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联合镇北台子村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2.5招标范围:高效节能炊事采暖炉具、水暖空调各200台及管件安装,调试、培训。
2.6计划工期: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184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目内全部采购内容。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 良好的商业信誉。
3.3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4必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5本次招标只对生产厂家,经营代理商不属这次招标范围。
3.5本次招标只对生产厂家,经营代理商不属这次招标范围。
3.6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热工,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以及相应检测机构资质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企业生产标准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登记(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由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热工,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以及相应检测机构资质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企业生产标准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登记(复印件)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时)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近三年类似项目销售合同
6)投标产品企业标准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登记
7)投标产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报告
8)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热工、环保检测报告,以及相应检测机构资质文件
先到朝阳市龙城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进行资质初审,然后执投标企业资质审查表原件及报名资料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5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5段1号
联 系 人:高鹰翔
联系电话:0421-3720080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朝阳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环通汽校南行一公里)
联系人:姜冬莹
电 话:13079881857
邮 编:122000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