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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施工) 2017年05月26日招标编号:HXZ17601 开标时间:2017-06-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施工) 2017年05月26日
招标编号:HXZ17601
开标时间:2017-06-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区财政注入资本金,其余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片区,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该项目路线总长度9020m(已扣除福平互通段1.2千米),现状主车道加宽及新建辅道工程42m。建设内容为主车道以外的辅道及慢行系统、市政管线,辅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修建,设计速度为40km/h,车道规模为双向六车道。沿线设置7座辅道桥及1座主辅出入口桥跨越规划水系,沿线设置8处人行天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涵洞、桥梁(辅道桥、人行桥)、排水(含污水顶管、污水压力管、雨水管)、给水、通信排管、电力排管、路灯、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如因本项目与京台高速平潭互通项目建设红线重合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量甩项或减少,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后期的变更,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疑意或要求补偿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6108375元,其中甲供材料费5000592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安排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大陆企业:

3.1.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  台湾企业:

3.2.1.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本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2.3.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中国大陆境内建设项目单项施工合同道路全长7km及以上、路标准段宽度40m及以上的、建安总造价在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以上两者均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加盖图审单位图审章和建设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备注:若上述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以数据最小的为准)。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及招标人拒绝投标情形应符合岚综管综〔2016〕86号相关规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

3.8.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27日至20176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4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电子光盘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大陆企业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③本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本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XZ176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1)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1720705919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2)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325706350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626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若投标人为大陆企业的,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企业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当持工地主任执业证原件、《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进行核验的,还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tggzy.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ptzb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4#-6#裙楼3层,邮编:350400

电  话:0591-86161900,传真:0591-86161903

联系人:林育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邱媛媛、林晶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2317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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