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生态合成革产业园(龙安)职工文体中心项目 |
| 2017年05月26日 |
| 招标编号:鼎优胜招〔2017〕第N-030号、鼎交易2017(129)号、鼎招2017(60)号 | | 开标时间:2017-06-16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鼎市龙盛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招 标 公 告 鼎优胜招〔2017〕第N-030号、鼎交易2017(129)号、鼎招2017(60)号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生态合成革产业园(龙安)职工文体中心项目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6〕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龙盛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龙盛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的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68.86平方米,拟建成一层门式钢架结构活动中心(钢构单跨23.8米),檐口高度9.442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多功能球场、舞台、广播室、职工书屋、建设房多功能厅等,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23150.00元(含暂列金13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根据“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5 月 26 日至2017年 05 月 30 日(包含法定公休、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自愿购买,应提前三天告知准备),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北京时间)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户时间为准)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鼎优胜招〔2017〕030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以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龙盛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电 话:18060370788;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六栋二梯908室; 电话/传真:15806026836/0593-7203899;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100 6001 0000 0131 11; 联系电话:0593-7825898;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五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鼎优胜招〔2017〕030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督部门名称: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建局, 电话: 0593-2195050、0593-7818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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