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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017年05月26日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06号 开标时间:2017-06-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

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017年05月26日
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06号
开标时间:2017-06-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FJXCJFZ(2017)GC006招标编号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名称)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樟发改审批〔20142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台口村(石埂头203省道83.5公里处);

2.3.工程建设规模: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总用地约18885。建筑占地面积7031㎡,其中设备用房占地面积2083㎡,仓库占地面积5047㎡(仓库堆小麦高度6.5米,总容量2.3万吨);  建筑面积约12177㎡ ,建筑内容包括:(1)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083㎡,仓库建筑面积约10094㎡。

2.4.投资总额:二期总投资约2217.88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在满足原规划审批方案前提下,进行二期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各单体工程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和期间的指导及配合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

2.6.2.内容:包括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各单体工程设计概算、施工期间的指导及配合等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本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执业资格条件;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3.6勘察单位应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定办理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勘察单位不能参与勘察项目投标活动和在福州市承揽工程勘察项目,驻榕勘察单位和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3.7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及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  5     26  日至2017   6   2 日,每天上午 9 00分至 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永泰县南湖花园92)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

5.1.本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的方式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6    22 9  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2217.88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 永泰县樟城镇沙浮路65 

电话:0591-24830289

联系人: 史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105单元,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571681,传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号:9010 5110 3001 0000 0103 91

开户银行:永泰农联社北门分社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县级中心储备粮库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2层。

 

部门或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永泰县樟城镇

电话:0591-248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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