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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新沙路延长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麻涌镇新沙路延长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公告时间:2017年5月26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日17时30分。招标编号:SSAMCF11708454建设单位: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

麻涌镇新沙路延长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5月26日8时30分 至 2017年6月2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AMCF11708454
建设单位: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麻涌分局
工程名称:麻涌镇新沙路延长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麻涌镇
投资金额:17220378.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麻涌镇新沙路延长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新沙工业园,起于新沙路与麻涌大道交叉口附近,终点接现状新港南路,中间与新港北路、富民路交叉,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2.4千米,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5m,设计时速为4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和电气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22万元。
发包范围:本工程为麻涌镇新沙路延长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
(1)道路工程:含现状人行道破除、现状水泥路面碎石化、现状水泥路面破除、现状沥青路面破除、现状桥头搭板破除、路基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工程、路肩培土、边坡植草、路缘石、零星工程等;
(2)交通工程:含各种交通标线、标志牌基础预埋、预埋保护管与相关基础预埋件等;
(3)电气工程:含现状路灯基础破除、路灯迁移、路灯箱变基础及围栏、预埋电缆保护管、路灯基础及照明接线井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6月24日0时0分 至 2017年9月26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公路工程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公路工程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 (1)贰级或以上等级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类别为 公路工程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2)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 
(3)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的建造师。
(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该证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5)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7)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6月20日15时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7年6月20日15时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5月26日8时30分 至 2017年6月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图纸费:150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133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中查询的结果相符,并且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在上述 “名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附录1规定的资质最低条件,对于未能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通过相关网站对投标人的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核实和更新相关登记信息,保证各平台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
a.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登记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等相关资料的登记手续;
b.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件、职称证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等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
c.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信息登记手续; 
同时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登记信息必须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已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禁止进入广东交通建设市场投标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中被批评处罚的投标人,在通报规定的时间内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凡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投标人必须确保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效。如果投标人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企业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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