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华侨中学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广东华侨中学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华侨中学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东华侨中学
联 系 人:张东晓 联系电话:020-83346636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905.
联 系 人:冯继刚、李楠 联系电话:020-83180883
三、建设地点: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金沙洲校区。
四、招标范围:
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派遣饭堂工作人员劳务服务,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饭堂工作服务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预算金额及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就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选择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招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837.21 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广东华侨中学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5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5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注:(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复印件;
4、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复印件。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报名、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报名后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华侨中学
异议受理电话: 张先生 020-83346636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158号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cn)、广东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其它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投标人以弄虚作假获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广东华侨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