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车辆租赁项目澄清_设计监理_招标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保洁  辅机  风电  钢球  监理  斗轮机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设计监理 » 正文

上海浦东新区车辆租赁项目澄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上海电机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车辆租赁项目澄清,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电机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车辆租赁项目澄清,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电机学院,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4-123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车辆租赁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4-1232)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调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所提供车辆均须为沪牌;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23:59:59”现延期至“2017年6月8日 16:00:00”.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 张席恒021-38221178 邮编: 200063
    联系人: 沈思骏、宋文凯、茅婷
    电话: 021-62445138
    传真: 021-62446678
                                                         

                                                                            日期:           2017-05-27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7-05-24 17:00:00 至 2017-06-01 23:59:00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