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截止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沙县城北片区公交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三明-沙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明互华招〔2017〕004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明互华招〔2017〕004号 |
| 开标时间:2017-06-2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互华招〔2017〕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沙县城北片区公交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7〕基字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凤岗街道城北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2971.8万元,采用高等级沥青砼路面,改造西山路、三角湖路、城北路、城北西路、城北中路等道路2.5公里,改造原有路面3758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1719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9.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0. 根据《 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 3.12.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31 日至 2017 年6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年 6 月 6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7 年 6月 7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肆万整(¥3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邮编:3655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3幢3单元3A01 ,邮编:365515 电话:0598-5855543,传真:0598-5855543 联系人: 小彭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
监管部门: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8-5841453、0598-58223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