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林城镇美丽城镇建设-华兴东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林城镇美丽城镇建设-华兴东路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林城镇美丽城镇建设-华兴东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项目名称为林城镇美丽城镇建设-华兴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林城镇美丽城镇建设-华兴东路道路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主要包括雨水管、污水管、电缆管道敷设等工程内容。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17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此要求文件内容可查《关于建立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公管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年5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
3、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2、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温馨提示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不再使用原长兴县招标投标网虚拟保证金收退系统,原虚拟账户可用余额不得为本工程提供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人:范工
电话:18257257006 电话:0572-6879663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