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舟山市定海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东方红采石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所属区域:浙江-舟山-定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舟山天平工程管理,采购业主:舟山市定海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东方红采石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定海区东方红采石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地址:定海区干览镇
工程概况:最高限价2444.2896万;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12个月
招标范围:本工程削坡、堆坡、砌筑挡土墙、坡面喷播、坡面绿化种植、坡面浇灌、截水沟、排水沟、急流槽、消能池、施工临时围墙修筑等。
一、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类似业绩。(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项目单个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造价在20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3、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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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格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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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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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资质 |
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类似业绩。(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项目单个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造价在20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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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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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
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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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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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班子配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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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诚信承诺 |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
备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该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实。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31 日至2017年 6 月 6 日,投标人自行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综合信息科):电话0580-2280957。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单位通过网上报名后,需前往舟山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新城翁山路530号)401室购买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及联系方式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重要通知《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的通知》
3、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活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复印件。
4、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80-2265251 联系人:吴小清
5、其他说明:为配合定审交[2017]5号文件执行,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仍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