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渭南一期仪用气系统可靠性提升№.2炉煤粉分配器取样装置优化资质预审与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渭南-蒲城县,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代理:无,采购业主: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人必须遵守的要求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煤粉分配器(取样装置)优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性招标采购信息发布,采取资质预审方式。本公告做为本项目招标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如果其中任何一条达不到要求,资质审查不通过,具体如下:
(1)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三部分(资格预审条件要求)规定。
(2)必须按照本公告第四部分(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组成体系)内容要求,提交完整的资质审查文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以供审查。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完整,不允许重复提交发送。由于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提交不完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必须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 非网络成员必须通过招标人进行推荐成为会员,否则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如果投标人通过了资质预审,招标人将随即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3日内(节假日可以顺延),按以下银行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交款存根单扫描件发到XXX@XX.com邮箱, 并电话或者手机短信告知招标人。如果没有发送银行交款存根单,致使招标人不能确认是否已经缴纳保证金,将拒绝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
单位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蒲城电厂支行(行号:105797700022)
账号:61001647836050000769
电话:0913-7662021 (注:此为账务人员联系电话)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4.2)不按要求的金额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项目招标介绍及相关主要内容
1、招标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 无
3、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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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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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2017-0186 |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煤粉分配器(取样装置)优化项目 |
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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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煤粉分配器(取样装置)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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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陕西省县孙镇蒲城电厂生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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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1、基本工程量: 1.1基本性能参数: 煤粉细度 R90:≤ 25 风温: 一次风管道:60℃<T<150℃ 风压: 8KPa 风速: 20-30米/秒 (有轻微变化) 压缩空气气压:0.4~0.8Mpa。 管道规格: Ф485(外径)х12 (㎜) 1.2 安装地点: 磨煤机出口送粉管道。要求煤粉取样点上游必须大于5倍管道当量直径,下游不小于6倍管道当量直径,确保取样点煤粉流场均匀。 2本工程5台中速磨煤机。每台磨煤机分离器出口送粉管道上设置1套全自动等速煤粉取样装置。全自动等速煤粉取样装置应能够从煤粉管道内抽取煤粉试样。通过对煤粉试样的筛分应能够对磨煤机的性能进行判断;应能确定分配到燃烧器的煤粉质量以及煤粉细度。 2.1取样系统应包括取样系统(取样枪、取样瓶、旋风分离器、负压发生器、乏气管等)、电动执行部件、调节控制单元、位置检测单元、显示操作单元、等组成,完成煤粉的抽取、分离及乏气的排放。 2.2电动执行部件应包括:调速电机、齿轮机构、传动丝杠、定向导轨等,实现取样枪的推进和退出。 2.3调节控制单元采用专用的电动线性调节阀和吹扫用电磁阀,并应包括微差压变送器、控制器和静压取样装置等,实现取样过程的等速调节,保证取样质量,同时还能完成对系统的吹扫,防止管路堵塞。吹扫电磁阀采用进口产品,按照ASCO、FESTO、SMC产品选型。 2.4位置检测单元包括磁感应位置检测器、压力开关等,对取样枪的行程、位置以及取样瓶是否安装到位进行检测,并进行声光提示。 2.5提供就地全中文显示操作单元,可进行取样、吹扫、定时等功能的设定。 2.6根据等速取样原理,要求在取样时,取样枪在电动执行机构的带动下贯穿煤粉管道取样截面的整个直径(或半径),按照等圆环面积法进行连续取样。同时实时测量煤粉管道内气流的静压,与取样枪内取样气流的静压,经过自动调节控制系统对两个静压进行比较,通过调整阀调整压缩空气的压力,以保证煤粉管内与取样枪内的静压差在±10Pa左右,从而实现等速取样。(如下图所示)。
2.7每个煤粉管道取样点应设置一套永久性的安装法兰和安装支架(本期工程1台炉共设置5套),用于取样设备的固定安装和检修维护。 2.8下图是取样设备的连接示意图(仅供参考),本图所示范围均由供方设计、供货,并不限于此。
2.9对固定式全自动煤粉取样装置系统性能、结构的要求。 2.10 煤粉取样装置的配置应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艺系统要求确定,并经需方审查认可。提供的取样装置必须完全满足DL/T 467-2004《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注:鉴于现场垂直管段较小,设备需要安装在水平管段,因此投标方必需采用平头推进式取样枪,不得选择旋转式取样枪;投标方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需提供平头式取样设备的应用业绩。 2.11 提供的所有设备应具备有成熟经验。 2.12 提供的制粉系统煤粉取样装置应和需方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并无条件地满足其要求。 2.13取样枪及保护套采用不锈钢厚壁材料,耐磨损能力强,使用寿命长。 2.14采用压缩空气进行抽气取样,取样前后自动吹扫管道系统,避免了取样器的堵塞。 2.15采用电动调速执行机构,在管道取样截面内按照等圆环面积法连续取样,使取样方便易行,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2.16采用自动调节控制系统,实时调节压缩空气压力,控制取样速度,真正实现等速取样,所取的煤粉样品真实、准确。 2.17要求完全自动取样,具有定时自动取样和人工随机取样功能,可以满足同一磨煤机上几个送粉管道同一时间取样。 2.18完善的故障诊断及报警功能,在压缩空气压力低、电机过流、卡涩、无取样瓶等情况下进行声光报警。 2.19煤粉取样装置在瞬时压力不大于1.5倍工作压力的工况条件下应不发生永久变形和损坏。 2.20按键应采用工控薄膜按键,就地显示设备采用全中文界面,操作直观方便,取样控制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2.21采用法兰式连接方式,现场安装简单易行。 2.22供方设备应明确提出电源容量的要求(如电压等级、功率等)。 2.23应负责整个系统的设计,最佳取样点的位置由根据设计院提供的煤粉管道布置图确定,并经需方确认。 |
第三部分资格预审条件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2、必须符合以下资质条款要求:
(1)投标方应是具有相应的生产、设计改造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独立法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并具有电力承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的专业施工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商无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对此部分进行委托,但必须提供与委托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施工单位的双方联合协议书,并提供合作单位的安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全部合格证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当中。投标人在中标后,对此施工部分的分包商必须在招标方进行备案,并且此部分的分包价格不得超出总承包价格(合同价格)的30%。如果中标人违反此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方近三年来,应有相似项目的3项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同时投标方的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以上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需要投招标方在招标前到现场进行实地确认安装位置,详查投标方设计方案能否安装,现场勘测后设备管辖部门出具证明为证,投招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携带此证明,否则招标方有权作废。
(4)具有不低于GB/T19001或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工。
(6)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四部分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组成体系
潜在投标人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体系,参加资格预审:
(1)《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煤粉分配器(取样装置)优化项目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必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2)经年检合格的的相关证件,包括: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以上资质均需原件。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有适应本项目相的内容。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的专业施工资质;
(5)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联合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自身的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双方联合协议书,和联合对方单位的施工资质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全部完整的资料。
(7)具有近3年来至少3项相同或者相似的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必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包括:①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签字页;同时投标方的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以上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②验收报告:包括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签字页。)必须留用户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员的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以供招标方核实业绩。
(5)具有不低于GB/T19001或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
(6)本企业的商业信誉证明文件等。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特别说明:以上要求的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组成体系,所有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名称为:
投标单位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煤粉分配器(取样装置)优化项目投标申请书】,并于2017年6月2日17时之前发送至邮箱zy721010@163.com 供招标方审查。投标方的递交的资审组成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第五部分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内容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
(2)时间:2017年5月27日--- 6月2日17时。
(3)购买标书时间:通过资质审查并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网上开通招标书下载权限。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2)非会员如需申请入会请联系项目单位(招标人)予以推荐,联系电话:0913-7662640 ,联系人:张元。入会咨询或投标申请、招标文件下载困难,请与客服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821、822、823、825;非工作日客服:18610999957)。也可以参看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投标指南(自主)。
(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需上传附件“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仪用气系统可靠性提升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4)投标人投标申请成为会员后,并通过了资质预审,必须按第一部分第(4)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等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选择放弃投标,请于开标3日前电函告知招标人,并同时把弃标函发到招标人邮箱504603001@qq.com进行确认。如果投标人不按此要求及时通知招标人,一律记录进入《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投标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招标人其它任何标段的投标,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毅
电话:0913-7662076
电子邮箱:zy721010@163.com
传真:0913-7662640
技术负责人:王海柱 电话:0913-7662152 (手机号码:13008533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