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宝山区上海市长江第二中学整体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4-0251,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长江第二中学整体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4、有承接过类似的项目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有在本工程所在行政区域实施过类似工程的优先考虑;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长江第二中学整体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4-02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7-z959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长江第二中学整体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5、交付地址:淞南路500号
6、交付日期:服务周期为1年
7、采购预算金额:9134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9134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6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5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1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21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友谊之路238号二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友谊之路238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承接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至少5个类似项目业绩, 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资料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自行上网下载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淞南路500号 | 地址: | 嘉定区新成路129弄51号 |
| 邮编: | 2000000 | 邮编: | 201821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任新光 |
| 电话: | 66181260 | 电话: | 13817794326 |
| 传真: | 66181260 | 传真: | 69168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