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嘉兴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重新招标,所属区域:浙江-嘉兴-海盐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304240590000587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A3304240590000587001
1.招标条件
本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函〔2016〕7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业主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性质:岩土工程勘察。
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东、北临山水大道,南至创业路,西至海福路。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20亩。
计划工期:25日历天(含)以内,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所有拟建房屋及市政道路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15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上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到帐,具体到帐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联系人:穆敏锋 联系电话:0573-8603134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综合楼5楼
联系人:宋凤娟、钱敏超 联系电话:0573-86180051、0573-86180032
监督部门:海盐县住建局
2017年5月26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章),原件备查) |
| 4 |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 |
浙江省省外勘察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工程勘察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5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14 年 4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复印件) |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 7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