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桂林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区淹没省道202改线复建工程养护站工程(DCZB2017-GL-007)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区淹没省道202改线复建工程养护站工程(项目编号:DCZB2017-GL-007)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桂交行审〔2014〕19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严关镇清水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08.58㎡(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为506.06㎡,建筑物高度为7.8m,宿舍楼建筑面积602.52㎡, 建筑物高度为6m均为两层砖混结构,片石条形基础;围墙长度452.40m,围墙栏杆型为铸铁栏杆,围墙基础为混凝土条形基础。建筑层数:2层(地上),另含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养护站围墙工程和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养护站办公楼室外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资额:约200万元
要求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工。
招标范围:经备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登记备案。
2.投标人在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且楼层数在两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项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委托代理时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6年11月-2017年4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且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实后的2016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表及投标单位法人与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签署的不出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须在报名时间段开具)、投标人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且楼层数在两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6 月16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普陀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202050701946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广西鼎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http://www.gljtj.gov.cn)。
九、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3—3556106
十、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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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70号 |
地 址: |
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 |
| 邮 编: |
541002 |
邮 编: |
541004 |
| 联系人: |
阳燕红、李梦婕 |
联系人: |
周鱻亚 |
| 电 话: |
0773-3816933 |
电 话: |
0773-7595810 |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