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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JRCZ1G2017043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桂林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JRCZ1G2017043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灵川县,所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桂林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JRCZ1G2017043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灵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JRCZ1G20170,招标文件售价:250,开标地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编号:JRCZ1G2017034)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川县大圩镇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JRCZ1G201704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求工期:60日历天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
4.2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标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6投标人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如有纠纷协调解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止,在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A402室)报名。
5.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专职投标员诚信卡)并携带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场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明确委托代理期限,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8、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上午10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标及开标地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A402室)开标厅
5.3逾期送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投文件,招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公告同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族自治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10.联系方式

人:
大圩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大圩镇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A402
邮编
541200
邮编
541001
系人:
庾先生
系人:
杨东琴
电话
13768714699
电话
0773-5876777


传真
0773-5876777


开户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分公司


开户行:
桂林银行建干路支行


账号
6600 1104 2016 4000 10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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