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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州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灯(LED灯)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梅州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灯(LED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39号批复单位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
  项目名称  梅州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灯(LED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39号
  批复单位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梅州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灯(LED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1、招标条件

梅州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灯(LED灯)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3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人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主要在梅江大道(一、二、三、四路)安装708LED路灯;

2.2 招标范围:安装LED路灯(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审核造价:2084330.12元;

2.4 工程地点:梅州城区梅江一、二、三、四路;

2.5 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 2016111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执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电子交易系统试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

报名截止时间: 20176 2618:00时。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系统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有关建设工程的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开标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6289:30时。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投标人代表须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应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二楼办事大厅自助签到区指纹签到。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电子版中除涉及商业秘密的报价清单外其他资料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日(节假日顺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71号房地产大厦七楼     

  :叶工、温工        联系电话 0753-23013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       

   幸工、黄工        联系电话 0753-2285830

日期: 2017 5月27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梅州城区部分路段景观灯(LED灯)改造工程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762618:00

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

20176月26日18: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176月27日9:00-11:30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1761618:00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176289:30

开 标 时 间

20176289:30

  相关附件公告.jpg
  发布人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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