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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GEPC(4)2017029G]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总承包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7日18:45获取招标文件时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总承包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7日 18: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预算金额¥19638.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玉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采购单位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东出口两省交界处粤桂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汉莹 0774-206139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玉芳0771-2851243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EPC(4)2017029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玉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东出口两省交界处粤桂大厦

联系方式:李汉莹 0774-20613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玉芳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2.5建筑安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筑工程类包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地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结构分析、安全工程、工业工程等。3.3 业绩要求:有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总面积在9万平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本项目施工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38.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已由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 粤桂审[2017]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塘源一号路南侧,拟选址于江南片区C-02-09地块,周边主要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377.97m2,约合75.5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7391.05m2,其中,大型标准厂房约16779.19m2,小型标准厂房约78363.02m2,门卫用房约18m2,物业管理用房(含办公用房)约1368m2,消防控制室约64.64m2,公厕约60m2,食堂约462m2,架空层约276.2m2。此外,还包括室外水电、道路地坪、景观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

合同估算价: 19638.6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3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7月至 2018年 6 月。本项目分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批复 ,根据建设进度,本次“EPC”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的勘察(详勘)、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所需的材料采购、建设及安装全过程的所有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

1) 工程勘察(详勘)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的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竖向、综合管线规划等)、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装饰、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空调通风、安防监控系统、室外工程设计(绿化、道路、室外管线等)、标识系统、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3)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安防监控、空调通风、标识系统、室外总平。最终施工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和经财政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

5) 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要求:本项目施工要求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6)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7)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

8)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梧州市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建筑安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建筑工程类包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地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结构分析、安全工程、工业工程等。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总面积在9万平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施工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仅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建设工程类)。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支付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西招标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5678542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电话:0774-282098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梧州市东出口两省交界处粤桂大厦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543000

邮编:530022

联系人:李汉莹

联系人:廖玉芳

电话:0774-2061395

电话:0771-2851243

 

电子邮箱: ygsyqzb@qq.com

传真:0771-2846035

电子邮箱:631645040@qq.com

 

 

                                                    

招标人: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5 月 27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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