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规划调整专题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5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规划调整专题 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州
2.2建设规模:根据行政核准的要求以及前期工作安排,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需开展穿越观洞森林公园规划调整专题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工作。
2.3计划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针对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所需各种报告的编制、参与评审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有关行政部门批复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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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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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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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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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专门的技术团队及设备设施,团队成员应有相关项目经验,职业道德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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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主持完成过类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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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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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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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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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日至2017 年6月5日下载加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相关问题: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俊梓,020-37816396
招标业务咨询电话:杨思聪,020-8731283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咨询电话:020-36620734 020-3662073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系统过渡试用期内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通过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的文件彩色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bidding.csg.cn/ebs/index.js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中19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楼
联 系 人:戴广平 联 系 人:杨思聪
电 话:0752-8852719 电 话:020-87312832
8.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中19号
邮编:516000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2-2242254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2017年5月22日
第一节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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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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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定义 |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招标人联系人:戴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2-8852719 实施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思聪 电话:020-87312832 传真:020-8731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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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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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规划调整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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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 |
项目地点 |
惠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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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 |
招标范围 |
针对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所需各种报告的编制、参与评审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有关行政部门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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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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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具体按照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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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资金到位情况:100%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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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专门的技术团队及设备设施,团队成员应有相关项目经验,职业道德良好。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主持完成过类似项目。 4、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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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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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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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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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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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答疑 |
答疑形式:本工程采用书面答疑 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人提出,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idadianli@126.com,否则不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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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 |
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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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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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2.1 |
投标文件份数 |
1、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系统过渡试用期内,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商务标书需同时提供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的文件彩色打印)。 2、在评标阶段,原则上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由于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阅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保证电子版与书面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 3、在评审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需1000号运维现场排除电脑分辨率和插件等自身原因)造成技术商务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查阅的,在评分时酌情扣分处理。 4、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书、经济标书、商务标书1份,电子版2份(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后下载)。U盘与技术标书密封在同一密封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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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3.4 14.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系统过渡试用期内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通过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的文件彩色打印) 3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1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5时00分。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7月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下角供电局开标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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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6.1 |
开评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17年7月3日15时00分。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下角供电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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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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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7.6 |
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95.00万元。 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不含本身)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须在经济标书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须有具体实际的降低成本措施、已成功实施案例等内容,否则将被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 |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实施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
1.2 招标代理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3项和第4项所述。
1.4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承包单位。
1.5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技术开发合同规定各项支付。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因其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招标公告费、评标专家费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先行代付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依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项目计费办法。
4. 投标专用章的使用说明
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有使用到投标专用章的,必须在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表内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应有公章和投标专用章印模。
使用投标专用章但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充资料
【第一节】 投标须知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节】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四节】 评标办法
【第五节】 合同条款
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及有关文件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天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不予解答。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人将以书面方式予以解答,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发出的书面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报价说明
7.1投标价格
7.1.1投标人的标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招标公告费、评标专家费、场地使用费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先行代付的费用)、人工、材料、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根椐上述工作范围计算项目量,自行测算报价。
7.1.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参照行业现行标准和各投标人自身情况测算后计入投标报价。
7.1.3投标人应考虑项目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7.2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确需招标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
7.3报价书的报价或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最后修正的报价在中标后即为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招、投标双方均不得修改。
7.3.1如投标书报价与报价书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为准;
7.3.2如投标书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7.4投标人投标报价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合同价。
7.5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7.6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不含本身)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须在经济标书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须有具体实际的降低成本措施、已成功实施案例等内容,否则将被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标段独立编写):
9.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9.1.1经济标
.投标书
.投标报价书
9.1.2技术标
. 项目概况
. 技术服务大纲
. 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项目实施力度及服务响应速度
. 进度控制措施及工作协调和经验
. 项目成果预期
. 职能分工架构、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人员配备
.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内容
9.1.3商务标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报表格式参考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2:关联企业情况声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项目负责人、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及企业业绩
1)项目负责人:a.曾经担任过类似项目的主要经历;b.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工程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获得的荣誉;c.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表格式参考附表3)。
2)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资源(报表格式参考附表4,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3)近年已完成相关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调整和总体规划项目情况表(报表格式参考附表5,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9.1.4附件(不需密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9.1.5电子版为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后下载
1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日历日期内有效。
11.投标保证金:本次服务招标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文件的份数
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份数:技术标书、经济标书、商务标1份,电子版2份(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后下载)。U盘与技术标书密封在同一密封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3.1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系统过渡试用期内,经济标书,技术标书需同时提供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商系统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13.2、在评标阶段,原则上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由于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阅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保证电子版与书面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
13.3、在评审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需1000号运维现场排除电脑分辨率和插件等自身原因)造成技术商务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查阅的,在评分时酌情扣分处理。技术标书和经济标书分别封装,(经济标书、电子版与技术标书一起封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不包装,但应同时单独递交。包装必须密封,封口处要贴密封条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包装物正面应写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3.4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3.5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逾期递交的标书作为弃权处理。
14.投标截止期
14.1 投标文件应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招标单位。
14.2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单位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4.3 投标文件一旦投递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和修改投标文件。
14.4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提倡装帖豪华。
六、开标
16.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5项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时,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异议后,由开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和内容应记录完整,开标记录表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16.2开标会议在监察部门见证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16.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认后,投标将视为无效:
16.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包装、标志、密封和递交;
16.3.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16.3.3 投标文件同一标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
16.3.4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16.4开启技术、商务标书时,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修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16.5开启经济标书时,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然后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七、评标
17.评标原则及办法
17.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节。
18.评标内容的保密
18.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漏。
18.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0.1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0.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发包范围、技术标准及适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企业的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及以往的业绩等综合评价。
八、授予合同
22.中标通知书
22.1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中标人与招标人在下达环境影响评价的任务后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项目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2.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任务,致使合同协议书无法签署,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考虑由第二标单位中标。
23.协议书的签署
23.1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与项目招标单位代表签订合同。
23.2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2.3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不与其签署合同。
24、投诉事宜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19号中
邮编:516001
联系人:周翅
联系电话:0752-224225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XXXX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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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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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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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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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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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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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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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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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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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XXXXX项目
XX投标文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报价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1、根据己收到的 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规划调整专题 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其中 分项工程1: 万元、分项工程2: 万元),按上述合同条款、规范、工作内容的条件承包 项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并移交整个项目。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书
1、报价书编制说明
2、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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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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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项工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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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项工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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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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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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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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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表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兹有______________同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的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名 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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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备注:本页需在系统外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上传,原件开标时单独递交。
表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兹委托我单位__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该同志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及其投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人签名(章):
被授权人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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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备注:本页需在系统外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授权人签名(章)”和“被授权人签名(章)”处签名或盖章,再扫描上传,原件开标时单独递交,
表3
投标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文件
致: (招标人)
兹授权 (被授权的投标专用章名称或数字证书)作为 (项目名称)的澄清、投标等工作的有效印章,其效力与我公司公章具备同等效。
在招标人或招标服务单位收到撤销本证明文件的通知以前,本证明文件一直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本页“法定代表签字”和“公章”需系统外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表4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此表为投标必填内容)
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人名称(按营业执照的全称填写):
。
2、本公司的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和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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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名称 |
对本单位的控股(出资)比例(%)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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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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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名称 |
本单位控股(出资)比例(%)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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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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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于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的其他兄弟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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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名称 |
对本单位控股(出资)比例(%)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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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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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兄弟单位名称 |
对该单位控股(出资)比例(%)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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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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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和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情况,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说明:
1、若无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
表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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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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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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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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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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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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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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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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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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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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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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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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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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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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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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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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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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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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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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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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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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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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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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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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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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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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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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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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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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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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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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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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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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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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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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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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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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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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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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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建设规模 |
开始/结束日期 |
担负的技术职务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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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附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主要人员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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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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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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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附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近三年已完成森林公园或类似生态区调整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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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名称 |
审批部门 |
批文编号 |
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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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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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01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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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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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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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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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完成时间进行排序(完成时间为近期者排前)
2)业绩项目需要提供合同证明页,完成业绩提供证明资料。
第三节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 项目概况
针对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开展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所需各种报告的编制、参与评审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有关行政部门批复。
二、编制依据
本项目所使用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修订)》;
(16)《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修正)》;
(17)《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4修正)》
以上所列如未能达到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时,投标方应采用最近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三、编制要求
1. 投标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开展工作,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方法,保障提出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
(一)明确穿越森林公园工程方案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段的具体位置、长度、土地利用类型、植被和动物生境等生态环境现状、涉及何种类型重要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二)加强对选线唯一性的论证。采用工可阶段提出的工程方案进行比选,比选方案原则上不得少于三个。
(三)加强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的生态影响评估。分析比较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破碎化的影响程度。
(四) 论证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的经营范围调整方案。阐述森林公园调整经营范围的理由,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的影响。说明森林公园调整经营范围后的区域位置、规划面积、地理坐标和四至范围。考虑避免造成重要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的损失、森林公园区域完整性的损害及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的明显降低。
(五)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调整报告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技术深度达到相关文件要求。因地制宜,结合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突出保护,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森林公园主体功能。
(六)乙方最终提交的成果材料包括:《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220千伏皓月(陈江)输变电工程穿越观洞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观洞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论证报告》、《观洞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第四节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1.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1.6 本招标文件。
2.开标
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开标时,见证人和投标人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异议后,由开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和内容应记录完整,开标记录表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2.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评标
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共设7名评委,按以下方式组成:管理部门派1名专家、实施部门派1名专家作为业主代表,其余评委均从惠州供电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2.2向业主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定标
5.1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并依以下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单位:
a、以综合分数高低顺序为高者;
b、如投标人综合分数相同者为报价低者;
5.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如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紧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4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6. 开标和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2.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3.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技术标及商务标有效性审查;
5.技术标及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
6.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7.对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标书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8.汇总得分,并按照总分高低排序;
9.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准备:招标代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做准备工作;
7.2接收标书: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7.3由招标代理人、投标单位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7.4开标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标书密封情况、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7.5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7.6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7.6.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7.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在密封处盖章的;
7.6.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7.6.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7.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 评标细则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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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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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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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内容、装订、签署和份数 |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2~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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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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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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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6项规定 |
说明:
1、初步评审采取集体讨论评议的方式,按评审表的顺序逐条进行评审;
2、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4.“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或通过。
(二)初审
A、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做了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有文字说明其原因和理由。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a.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投标文件中出现了原则错误,违反了专业规定或要求;出现了不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对无效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B、技术性审查
对投标人所报的方案、进度计划、项目负责人、组织机构、人员等进行审查。
C、报价审查
有效报价:报价总金额在最高限价以下为有效报价。
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三)终审(详细评标)
对有效投标,根据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评分。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并依以下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单位:
A、以综合总分高低排序为高者;
B、如投标方最高分数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为高者。
(五)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百分制,各项所占分值见下表: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
|
技术部分(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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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技术服务大纲 |
优:编写思路清晰、全面,穿越森林公园工程方案的情况判断准确、有针对选线唯一性的论证,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的生态影响评估、经营范围调整论证与森林公园规划调整描述准确。 |
13-16 |
16 |
|
良:编写详细,穿越森林公园工程方案的情况判断正确、有针对选线唯一性的论证,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的生态影响评估、经营范围调整论证与森林公园规划调整描述合理。 |
10-13 |
|||
|
中等:编写一般,穿越森林公园工程方案的情况判断基本正确、对选线唯一性的论证较为简单,对工程生态影响评估、经营范围调整论证与森林公园规划调整描述较为简单。 |
6-10 |
|||
|
一般:编写简单,穿越森林公园工程方案的情况判断有误、无选线唯一性的论证单,对工程生态影响评估、经营范围调整论证与森林公园规划调整描述较为简单。 |
0-6 |
|||
|
2 |
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
优:有完善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体系、完善的技术报告审核流程,针对本工程有可行的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
8-10 |
10 |
|
良:有明确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体系、完善的技术报告审核流程,针对本工程有拟定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
6-8 |
|||
|
中等:有较明确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体系、完善的技术报告审核流程,针对本工程有拟定基本的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
4-6 |
|||
|
一般:有基本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体系和技术报告审核流程,针对本工程的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较为简单。 |
0-4 |
|||
|
3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优:有明确的目标、控制措施详尽、方法科学且具针对性。 |
3-4 |
8 |
|
良:有明确的目标,控制措施比较详尽,方法可行。 |
2.5-3 |
|||
|
中等:有较明确的目标,部分控制措施合理,方法基本可行。 |
2-2.5 |
|||
|
一般:仅拟定控制措施,方法未进行详细介绍。 |
0-2 |
|||
|
4 |
进度控制措施及工作协调和经验 |
优:有明确的目标,控制措施详尽,方法科学,有针对性,注册地点及办公场所均在广东省境内的。 |
3-4 |
4 |
|
良:有明确的目标,控制措施比较详尽,方法可行,在广东设有办事处的。 |
2-3 |
|||
|
中等:有较明确的目标,部分控制措施合理,方法基本可行。 |
1-2 |
|||
|
一般: 其他为一般。 |
0-1 |
|||
|
5 |
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人员配备 |
配备林业高级工程师的情况:每配备一名林业高级工程师得3分,以所提供的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和人员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
0-6 |
22 |
|
配备林业中级工程师的情况:每配备一名林业中级工程师得2分,以所提供的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和人员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
0-6 |
|||
|
配备园林中级工程师的情况:每配备一名园林中级工程师得2分以所提供的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和人员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
0-6 |
|||
|
配备助理工程师的情况:每配备一名助理工程师得1分,以所提供的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和人员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
0-4 |
|||
|
商务部分(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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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三年年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调整和总体规划项目业绩 |
以签订合同为准,每一个省级或以上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业绩,得2分;省级以下的,得1分;业绩证明有效计分材料最高不超过4份,大于4份的业绩材料不再得分;本项最高不超过8分; |
24 |
|
|
以签订合同为准,每一个省级或以上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业绩,得2分;省级以下的,得1分;业绩证明有效计分材料最高不超过4份,大于4份的业绩材料不再得分;本项最高不超过8分; |
||||
|
以签订合同为准,每一个省级或以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业绩,得2分;省级以下的,得1分;业绩证明有效计分材料最高不超过4份,大于4份的业绩材料不再得分;本项最高不超过8分; |
||||
|
7 |
商务响应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优:3分;中:2分;差:0~1分。 |
3 |
|
|
8 |
履约能力 |
根据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包括公司架构、企业资信能力和履约承诺等)进行评分:优:3分;中:2分;差:0~1分。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无则不得分。 |
3 |
|
|
价格部分(10分) |
||||
|
9 |
投标报价 |
基准价=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10 |
|
说明:
(1)必须每项打分。
(2)最后得分为每位评委总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并保留两位小数计取。
(3)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否则此项按废票处理。
(4)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打分。
第五节 合同条款
|
XXXX工程穿越XXXX森林公园专题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 |
|
合同编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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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签订地点:
XXXX工程穿越XXXX森林公园专题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
甲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住所: 【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住所: 【 】
鉴于甲方拟建设【XXXX工程】(工程简称【无】),并通过【2017】年【XX】月【XX】日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委托函等)接受了乙方承担【XXXX工程穿越XXXX森林公园】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工程地点【惠州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第二条 技术咨询依据
一、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委和地方规章以及现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范和导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修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修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修正)》;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修正)》;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修订)》;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十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十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十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修订)》;
(十六)《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修正)》;
(十七)《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4修正)》
(十八)《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
二、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 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本合同的纪要、协议;
二、合同书;
三、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委托函等);
四、招标文件(或甲方通过其他采购方式相关文件,如询价邀请函、谈判邀请书等);
五、投标文件(或乙方在采购期间向甲方出具的报价文件、谈判文件等)。
上述文件应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时,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
第四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一、咨询内容:编制穿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专题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明确穿越森林公园工程方案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段的具体位置、长度、土地利用类型、植被和动物生境等生态环境现状、涉及何种类型重要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二)加强对选线唯一性的论证。采用工可阶段提出的工程方案进行比选,比选方案原则上不得少于三个。
(三)加强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的生态影响评估。分析比较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破碎化的影响程度。
(四) 论证对工程穿越森林公园的经营范围调整方案。阐述森林公园调整经营范围的理由,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的影响。说明森林公园调整经营范围后的区域位置、规划面积、地理坐标和四至范围。考虑避免造成重要森林公园风景资源的损失、森林公园区域完整性的损害及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的明显降低。
(五)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调整报告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技术深度达到相关文件要求。因地制宜,结合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突出保护,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森林公园主体功能。
(六)乙方最终提交的成果材料包括:《XXXX工程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XXXX工程穿越XXXX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XXXX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论证报告》、《XXXX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二、咨询要求: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保障评估报告满足技术审查要求。
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调研、走访,收集资料;
(二)编制项目穿越穿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专题报告;
(三)协助甲方将《穿越森林公园专题报告(送审稿)》材料上报具有审查权限的评审部门,协助开展评估咨询工作,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穿越森林公园专题报告。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一、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工程资料。
二、该工程已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三、其他需要向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具体由有关编制人员与甲方商定)。
四、甲乙双方签订穿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专题技术咨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上述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文件的份数、时间和地点
一、乙方向甲方交付《穿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专题报告》【 】套,以上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二、交付地点为甲方住所。
三、交付时间:
(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向乙方提交的工程相关资料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XXXX工程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送审稿)》;取得评审意见后【10】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XXXX工程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最终稿)》。
(二)《XXXX工程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最终稿)》完成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XXXX工程穿越XXXX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和《XXXX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论证报告(送审稿)》;取得评审意见后【15】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上述两个报告的报批稿。
(三)《《XXXX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论证报告(报批稿)》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5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XXXX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送审稿)》;取得评审意见后【15】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报批稿。
第七条 技术咨询报酬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上述费用为总包干费用,含评估费、专家费、会议费及一切税费,除此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或报销任何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一、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30 】%,金额¥【 】,大写【 】元;
2、《XXXX工程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XXXX工程穿越XXXX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XXXX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以专家签署评审意见为准),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30 】%,金额¥【 】,大写【 】元;
3、《XXXX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论证报告》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以批复意见为准),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10 】%,金额¥【 】,大写【 】元;
4、《XXXX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以专家签署评审意见为准),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20 】%,金额¥【 】,大写【 】元;
5、《XXXX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以批复意见为准),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10 】%,金额¥【 】,大写【 】元;
二、乙方应在满足付款条件的前提下,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并递交发票等财务票据,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提交付款申请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甲方迟延支付上述款项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付款,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二)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研、走访,收集资料;
(三)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二、乙方责任
(一)应进行现场调研、走访,收集相关资料;
(二)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报告;
(三)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出现有关交付报告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报告质量负责。
第十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二、本合同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咨询报酬达30日的;
(二)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无】;
三、本合同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明确表示不能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
(二)若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咨询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经甲方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咨询工作进度或者工作内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的;
(四)乙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或意见)达30日的;
(五)乙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
(六)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其合同义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乙方擅自将咨询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的;
(七)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无】;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具体工作的,甲方应承担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责任;已开始具体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二)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前交付咨询成果的,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前赶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赶工费¥【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咨询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技术咨询费的千分之二。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暂定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二)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乙方交付的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重新交付报告。如再次提交的报告书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
(四)甲方有权自应付而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乙方应付之违约金、赔偿款等,并视为甲方已足额付款。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一、双方确定,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咨询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自交付甲方时即全部归属于甲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处分咨询成果, 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咨询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咨询成果文件上写明咨询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三、甲方如需就咨询成果进行著作权备案的,乙方应予以协助。
四、乙方有特殊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如发生泄密事件,泄密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穿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专题报告。
二、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具备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的要求完成所有相关审批程序, 取得正式批复文件。
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根据具备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的具体要求,穿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专题报告通过具备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审查或批复。
四、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的通知安排。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各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地震、台风、雷电等,以及政府行为、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二、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
三、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各方带来的损失。如果未能尽其努力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四、如果发生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则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和合理的替代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五、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30日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惠州】分会(仲裁地点为【惠州市】),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通讯与联络
一、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乙方安排【 】负责与甲方保持日常联系。如双方确有必要更换联系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乙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
二、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事项,按照上述约定通知到对方联系人的,视为完成通知送达。
三、双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
一、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并履行本合同,承诺本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从事任何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2份,各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 补充条款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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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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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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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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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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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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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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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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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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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