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白市水电站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境内,是沅水流域规划梯级的第四级,上距挂治电站
招标项目概况:白市水电厂调速器系统在2006年就已选型并供货,此型号存在以下不足:为单执行机构(步进电机),无功率控制模式,其调节品质、运行可靠性均大大低于目前主流调速器产品,负荷调整过程中容易加剧机组功率反调现象;现有调速器紧急事故停机电磁阀未实现双线圈配置,不符合二十五项反措要求。
现白市电厂#1-#3号机组调速器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白市水力发电厂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1-#3机调速器改造范围如下:现有调速器系统电气控制柜柜、机械控制柜柜整体更换,现有的2套导叶开度传感器换型,更换1套压油罐上压力侧板等。系统内其它设备保留不变。改造后调速器系统采用冗余电液转换器(比例伺服阀+伺服电机或双比例伺服阀或比例阀+高数字球阀)+主配压阀形式或高数字球阀+逻辑插装阀形式、具有多重调节模式(频率模式、开度模式、功率模式)、实现急停阀双线圈配置。
1、单台调速器改造主要工作内容:
(1)调速器电气控制柜整体更换;
(2)调速器机械控制柜及柜内配压阀、执行机构整体更换;
(3)管路重新配管(主供油、操作油、漏油管路等);
(4)新更换2套导叶开度传感器,并在程序中实现3取2逻辑判断;
(5)更换、安装1套压油罐压力测板;
(6)系统改造后现场整体调试;
(7)配合进行相关涉网试验(调速器参数测试及建模、一次调频、甩负荷等)。
三、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要求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技术资质:能独立完成水轮机调速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任务;
3、业绩: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具有不小于10台套单机100MW及以上水轮机机组采用冗余电液转换器(伺服电机+比例伺服阀或双比例伺服阀或比例阀+高数字球阀)+主配压阀形式或高数字球阀+逻辑插装阀形式的调速器投运业绩);
4、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标书注明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质;
6、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7、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8、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9、其它:
(1)、投标人应且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
(2)、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3)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联合体投标。
六、设备交货期
1、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分三年完成,2017年完成#2机改造,其他2台机改造计划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现列出#2机改造计划:
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方将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在5日内批复完毕。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2、总进度计划要求包括:
(1)发包方对工程项目设备的计划要求:
工程开工前5日内,承包方须将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运至现场并与发包方对设备进行鉴定与验收。
(2)各工程项目的试验和验收计划,及相关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施工完成后,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进行试验和验收,验收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技术部门的检查认可才能进行验收,验收前必须确认所有安装和试验工作已全部完成,方可提请发包方验收。
3、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因此所延长的工期不能视为承包方工期索赔成功,发包方保留索赔权力。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5 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二)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500.00元(标书费用不接受现金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6月20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7 年6月20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级供应商免费注册),请各投标人务必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注册或者没有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将无法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已注册用户并在近两年内参与过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及ERP平台物资采购的单位不需发送本邮件。联系电话:0731-85893349(注册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 话:0731-85893171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王雄18744833475 黄亮13787932734
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账号:43001767061050001010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