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已与国核联队就承担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核岛工程总承包签订了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明确,反应堆主冷却剂管道、波动管设备采购工作由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反应堆主冷却剂管道、波动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0 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名称
国核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号机组反应堆主冷却剂管道、波动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规划建设2台CAP1000+4台CAP1400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布置,分三期实施。
广西白龙核电厂址位于防城区江山镇白龙村,地处江山半岛的最南端,厂址东、南、西三侧临北部湾海域,属滨海厂址,厂址地理坐标为:北纬21°30′26″,东经108°13′23″。厂址北距防城港市江山乡乡政府驻地约15km,东北距防城港市区24.7km。
核电厂一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10月25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
2.0 招标范围
国核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号机组反应堆主冷却剂管道、波动管
3.0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HAF601),涵盖标的物,且在有效期内。
(5)近五年内,供应商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4.0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国定假日、公休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田林路888弄2号楼4层A区
(2)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投标人是否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经办人携带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开票资料信息、签署并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原件及供方调查表(见附件,供方表提供U盘或光盘)至招标人所在地现场购买。
方式二:经办人先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转账或电汇到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票资料信息、签署并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原件及供方调查表(见附件,供方表提供U盘或光盘)邮寄至我司联系人,我司将提供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310066661018170257675
户名: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5.0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6.0 开标地点
上海市田林路888号2号楼,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7.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截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招标人: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敏
电话:021-33951389
传真:021-3395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