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各类工程所需桥架,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度各类工程所需桥架进行框架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各类工程所需桥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招标编号: HG—2017—5—30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完善的ISO系列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能力、制造加工设备和其他物资的保障能力及管理能力,并应该具有相应的经验、信誉和从业人员。
4、如标的物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分别提供有效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相同标的物近三年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1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如投标人是已办理三证合一手续的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如标的物有生产许可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4)相同或类似业绩合同。
3、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交纳1500元交易服务费,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的审查所需资料的原件为依据,提供的审查所需资料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联 系 人:白琳玮
联系电话:0471-3473021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联 系 人:聂鑫
联系电话:0471-694755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电力物资供应公司西101)
联 系人: 木人
电 话: 0471-6525034
传 真: 0471-6525034
电子邮件:jnzbgc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