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排水泵站应急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排水泵站应急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设备:(1)300KW柴油发电机组。数量:4台(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180KW柴油发电机组。数量:3台(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能力的厂家或供应商(若为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2、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货物供货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4)若为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5)提供本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
(6)其他材料。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只做为报名资料,不做为评标时依据。
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标书款办理行:
帐户名称: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060200500920000958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石羊桥东路支行
请在汇款用途栏中标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简称)标书款”。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成钢
电 话:0471-624331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腾飞大厦F座1616室
联 系 人:高永青
联系电话:0471-5200446 18147174186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