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道218线阿热勒托别至那拉提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18线阿热勒托别至那拉提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4〕21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境内的伊犁河谷,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哈拉布拉克村西南,与规划实施的国道218线吐尔根至阿热勒托别段公路终点顺接,终点位于那拉提镇阿尔山口,与既有G218线在老路K323+950相接。起讫点桩号K280+800~K320+113.993,路线全长38.693km,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均采用新建整体式路基方案)。
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包括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计划工期为:2017年7月1日开工,2019年5月30日交工,总工期698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1个标段(即ANFJ-1标段)。
招标范围为: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建筑地基及基础、主体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场坪、管道、围墙、绿化、外水、外电、收费大棚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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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
工程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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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FJ-1 |
那拉提服务区 |
总占地面积98亩,总建筑面积6469.06 m2(服务区南区中:服务楼建筑面积2305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84.3 m2,汽修建筑面积174.46 m2。服务区北区中:办公宿舍楼建筑面积1048.5 m2,服务楼建筑面积2305 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77.34 m2,汽修建筑面积174.46 m2),道路及停车场面积40856.68m2,绿化面积10380.38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围墙产、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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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拉提主线收费站(5入11出、含1个ETC车道) |
总占地面积13亩,总建筑面积2868.05 m2(综合楼建筑面积2411.4 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77.34 m2,车库建筑面积179.31 m2),道路及停车场面积2889.50m2,绿化面积1903.55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收费大棚1854.3m2、收费站围墙、绿化、地坪、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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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拉提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合建(3入5出、含1个ETC车道) |
总占地面积36亩,总建筑面积3849.61 m2(收费综合楼建筑面积1621.68 m2,养护综合楼建筑面积1278.16 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77.34 m2,养护机械库建筑面积493.12 m2,车库建筑面积179.31 m2),道路及停车场面积10373.83m2,绿化面积8825.86m2,活动场地面积428.64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专区内管网、收费大棚945.63m2、收费站围墙、绿化、地坪、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
注: 本表中的工程内容、规模等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5个项目的房建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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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 编号 |
标段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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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国道218线墩麻扎至省道242线岔口段公路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
DCFJ-1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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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
国道218线种羊场至七十二团段公路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
ZQFJ-1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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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3 |
国道218线七十二团至则克台段公路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
QZFJ-1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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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 |
国道218线则克台至吐尔根段公路工程及国道218线吐尔根至阿热勒托别段公路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
ZAFJ-1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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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5 |
国道218线阿热勒托别至那拉提段公路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
ANFJ-1 |
1个 |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五个项目中任意标段的投标,且所有投标人在上述5个标段中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各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可以重复(或相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注册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相关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20: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每标段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6月7日11: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黄河路25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地 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政编码: 830049
联 系 人:贾蓓红、艾尼
电 话:(0991)5283086、5283244
传 真:(0991)5283341
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纪检监察: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邮政编码:518049
联 系 人:刘劲松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附件:218ANFJ-1项目配套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附件(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