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汉市汉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2017年汉南区湘口街向新大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汉南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市汉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编号:WHHF-ZFCG-2017-053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7年汉南区湘口街向新大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的要求,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2017年汉南区湘口街向新大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招标编号:WHHF-ZFCG-2017-0531
二、项目名称:2017年汉南区湘口街向新大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三、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67万元。
五、预算价:人民币14.67万元。(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3、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 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需提供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有效查询方式的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3个类似监理业绩及项目总监类似监理业绩1个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获得:
(一)获取时间:2017年5月31日起至 2017年6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时、下午 2 时~ 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华中图书交易中心A栋602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针对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人需提供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有效查询方式的有效证明材料;
(3)公司近3年内完成过3个类似监理业绩及项目总监类似监理业绩1个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公司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需一次性递交,(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发放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6月15日9时30分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华中图书交易中心A栋602室)。
九、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汉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龚庆峰电话:027-84759855
代理机构: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王丽娜 电话:1397115769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郑主任电话:027-84750967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 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