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东城区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东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招标编号:XM-0000021102170407065,招标文件售价:200,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诺富特饭店兰花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综合检查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1102170407065
采购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6055072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3座8-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9451622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31 09:00: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0 09:30:00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 2017-05-31 09:36:30 U020170531524398163721.docx
预算金额:168.875158(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05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3座8层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7-06-20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诺富特饭店兰花厅
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内容:2017年首都环境建设综合检查 数量:1项 采购用途:公众服务 服务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用暗查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建设检查工作等服务要求。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提示或警示信息记录,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且没有合同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为本项目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建设施工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投标。
5、必须按包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项目联系人:程学增
项目联系电话:010-59451622
其它补充事宜:的性质:政府采购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依法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备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