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沁水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截止日期:2017-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城沁水县龙港镇卫生院办公楼、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屋面维修工程磋商,所属区域:山西-晋城-沁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沁水县龙港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DMZBZC-2017-02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沁水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沁水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屋面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MZBZC-2017-026
二、项目名称:沁水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屋面维修工程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对龙港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屋面防水等进行维修;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质量、工期要求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施工地点:沁水县龙港镇;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77000.00元。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副本;
5、山西省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规费核准证书;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
8、本公告发布日期后沁水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9、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及近三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携带原件审查(原件审查后返还)。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8:00时—12:00时,14:30时—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如需要,可提供电子文档(不另收费)。
七、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0:00时。
2、递交磋商文件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6月12日10:00时。2、磋商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本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水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沁水县新建西街
联系人:裴俊堂
联系电话:0356-325507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56-7090001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