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洪洞县环境监测站土壤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购置土壤监测所需仪器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洪洞县,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洪洞县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LFZPZB-2017-07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洪洞县环境监测站土壤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购置土壤监测所需仪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LFZPZB-2017-073
二、项目名称:洪洞县环境监测站土壤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购置土壤监测所需仪器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包,采购内容包括:离子计、电导率仪器、PH计、超纯水机等,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交货地点:洪洞县环境保护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业绩;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离子计、电导率仪器、PH计、超纯水机)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查询投标人及法人代表);
6、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离子计、电导率仪器、PH计、超纯水机)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七、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0日11时00分。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2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洞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红芳
电话:13453759333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边江敏
电话:13453655285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