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宣恩县地方海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25M海事趸船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宣恩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宣恩县地方海事处,招标编号:HBHKXE(H)-17014,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25M海事趸船建设项目经鄂财建发[2016]7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地方海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有效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人数,现对该项目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编号:HBHKXE(H)-1701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宣恩县
2.2本的建设规模:140万元
2.4本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本的招标范围:海事趸船建设及安装:船型主尺度为25米×6.8米×1.4米(总长×型宽×型深)(详见图纸)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招标编号:HBHKXE(H)-17014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和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船检部门颁发的钢制船舶制造三级Ⅱ类及以上资质;完成过1项类似船舶制造项目;
3.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造船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6年度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2017年劳务合同为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三年以来缴费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年以来缴费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材料(相关自有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等上述资料一套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到宣恩县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91号(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宣恩县政府门户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恩县地方海事处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071777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671890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