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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镇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镇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师农开〔2017〕15号批准, 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开招标。 二、规模:建设高标
一、招标条件: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镇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师农开〔2017〕15号批准, 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开招标。
二、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
三、招标内容: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田间道路等。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防渗渠工程);
第二标段: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滴灌改造工程及机井设备购置);
第三标段: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田间道路及防护林工程)。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办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另附加盖公章的两套复印件)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7.1请于2017年  月  日至 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15:3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发布。
九、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十、招标人: 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镇
联系人:董先军   联系电话:1390993332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濮燕      闫晓婷  
电        话: 0993—2821160    18240933393    15276305113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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