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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30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6301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工程预算:工程建安费估算约82158.07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 1154.61 万元。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南大干线的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标准,番禺大道的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位于番禺区大石街、南村镇,为南大干线、番禺大道的交叉。采用涡轮式全互通,设南大干线主线隧道、番禺大道主线跨线桥和辅道地面层平交口,主线的设计速度为60-8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匝道设计速度采用30km/h。其中,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中隧道断面面积248.67平方米,隧道全长约649.5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旧桥拆除、排水、交通、电力管沟、电力隧道、消防、照明(含外电)、绿化(含外水)、环保工程、施工期交通疏解工程等。 4、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BIM技术应用的监督及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以及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的准备和筹划工作,配合管线迁改及现场数量确认和专业范围内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 6 月 2 日至2017年 6 月 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6 月 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6 月 12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0-836301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 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核对原件 8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填写项目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核对原件 监理合同 核对原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9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备注 此栏不需 申请人填写 1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监理合同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2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 择优资料 2 项目总监职称证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3 项目总监代表职称证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4 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5 先进监理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6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7 人员配备情况(要求提供注册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8 设备配备情况(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核对原件 择优资料 原件审核情况:接受报名单位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接受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报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投标项目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序号 项目及权重 子项 分数 投标单位1 投标单位2 一 业绩情况(40分)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10分) 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1项得5分,最多得10分。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获奖情况 (30分) 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1项得10分,获得省级奖项1项得5分,获得市级奖项1项得1分,最多得30分。 二 项目总监情况 (5分) 项目总监职称情况 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5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三 项目总监代表情况 (5分) 项目总监代表职称情况 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5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四 财务状况 (5分) 企业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赢利得5分;企业2015年或2016年仅一年赢利得2分;2015年、2016年均未盈利或未提供财务审计报表得0分。 五 先进监理企业(5分) 2014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的得5分。 六 守合同重信用 (10分) 连续十五年或以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单位得10分,连续十年(含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得8分,连续五年(含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得5分,连续五年以下得2分。 七 人员配备情况 (15分) 除总监及总监代表之外,拟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有一名得3分。最多得15分。 八 设备配备(10分) [优]设备齐全,全为自有设备,得10分;[中]设备齐全,部分为自有设备,得5分;[中]有设备,全部为租赁,得 1分;[差]没有设备得0分 九 管理服务水平(5分) [优]管理科学、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加5分;[良]管理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制度较完善加3分;[中]管理一般、措施基本到位、制度基本完善加1 分;[差]管理不科学、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为0分。
说明: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九条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 2、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对同一工程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3、财务状况是指投标人在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指标相关数据。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