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17年福建省顺昌谟武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谟武水电厂2号机组检查性大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顺昌谟武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顺昌谟武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机组大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顺昌谟武水电厂;
2.2. 本次招标内容:一台灯泡贯流式,单机容量1.65万千瓦机组大修。
2.3. 施工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恕不接待。
4.3.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图纸等)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顺昌谟武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9号谟电大厦4楼
邮 编: 353200
电 话:18039710323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517287 传真:0591-87560944
联系人:
监督单位:顺昌县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