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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2017-440605-91-03-001887批复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
  项目名称  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  2017-440605-91-03-001887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已由南海区发改局以立项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69号区市民服务中心

2.2 项目建设规模:

区市民服务中心内部装配工程项目主要对总建筑面积96880.26平方米进行装配,包括建筑物外立面(不含主体幕墙及钢结构)、2楼大堂及3~7层业务用房(含公共区域),首层公交站场及车库车位、负一层地下室车库及车位进行室内装配,含土建、给排水、弱电、强电、通风及空调、消防工程、智能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总造价约14500万元。

2.3 服务周期:

1)签订设计合同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定后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正式的施工图

3)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中标合同段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时间自向招标人递交完成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上述图纸文档均须向招标人提供可编辑的DWG电子文件一份)

2.4 本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市民中心外立面(主要包括外墙LED屏及内庭院装配)、2楼大堂(含对外办公区域及商业区)及37层办公楼(含公共区域)室内装配、首层公交站场及车库车位装配、负一层地下室车库车位装配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后续施工配合。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34.05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3 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nth="12" year="1899" w:st="on">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nth="12" year="1899" w:st="on">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人员要求:

4.5.1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装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1.2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1.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24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1项建筑面积4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的,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反映所要求的规模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注:业绩要求中的建筑面积40000㎡或以上均指装修工程面积)

4.5.2装修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3暖通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4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装修分项负责人、暖通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6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24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4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反映所要求的规模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注:业绩要求中的建筑面积40000㎡或以上均指装修工程面积)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7650900分起至201769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1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南海区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五十座二楼

编: 528200

编:528200

人:袁智玮

人:孔繁聪 李宝欣

话:0757-86331072

话:0757-86319790

真:/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762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5份.doc
  发布人  孔繁聪
  发布日期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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