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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陆河县上护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陆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建设的2017年陆河县上护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年陆河县上护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工程造价约1047万元,招标范围:水利措施、田间道路、科技推广。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陆河县上护镇内;
2.2计划总工期: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且终审通过的施工企业;
3.3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9日,每天上午9:00至 11:00,下午3:00至 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应递交以下资料:
4.1 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且终审通过下载件的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4.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4.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4.6投标申请人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证)、专职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复印件;
4.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8近五年内(2012年5月至今)承担过1宗以上(含1宗)类似水利工程的业绩,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4.9以上人员需提供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5.招标人确认的已踏勘现场证明(考虑到本项目本项目工期紧、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标前勘察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在报名前需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各人员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请提前联系招标人)并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然后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证明进行报名(踏勘现场证明格式见附件);
6.为确保本工程按时间进度要求顺利完成,各潜在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签署投标承诺书,承诺企业2014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如经查实有虚假或不实,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资质证书、身份证除外报名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的原件经核查后退回,资料封面须注明“2017年陆河县上护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报名资料核对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 18946908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18929699290
2017年6月5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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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2017年陆河县上护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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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单位 |
(踏勘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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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时间 |
2017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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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地点 |
陆河县上护镇(项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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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人员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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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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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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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1(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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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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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
招标人(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经招标人确认符合的在□栏内打√,不符合的在□栏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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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各人员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并踏勘现场。
2、此表一式二份,招标人、投标人各执一份。
3、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
踏勘现场证明
附件二
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要求,我公司申请2017年陆河县上护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递交有关资料,并承诺:
1、公司2014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2、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
3、如经查实有虚假或不实,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注:承诺书需由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