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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穗发改[2017]5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现对会展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会展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988568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7554018/1881982475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华南快速路和阅江路交界处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2510.083620万元。(最终以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工程监理服务费限价:42.46 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项目改造总面积122660㎡。在公园现状的基础上对公园原有景观及配套设施进行总体提升。
3、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七、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有效期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808号)规定执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6日至6月12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号报名窗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3)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 份, 一 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异议受理人:郭工
电话:020-8988568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十三、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招标代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 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