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5,截止日期:2017-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宁德-霞浦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10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10号 |
| 开标时间:2017-06-30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霞发改审批〔2016〕11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霞浦县;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2.4 工程建设规模: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护城河整治河长2450m,新建防洪堤长度为4641.37m,加固防洪堤长度为297.66m。新建排水涵管8座。【本工程项目最高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预算价(财审后)为:人民币78951459元整(其中含暂列金额:人民币3903373元整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护城河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40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另外,闽建筑函【2013】82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适用于本),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施工期间到位且无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要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质检员1名),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闽检会〔2006〕7号和宁检会〔2010〕3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 日至2017年06月0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进行报名(不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另售每套1300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 30 日09 时 00分,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投标报名单)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pggzyjyzx.fjxp.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pggzyjyzx.fjxp.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霞浦县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0593-8883555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北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1号楼4层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1-87877743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11; 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投标保证金或闽正茂【ND-2017】招字第 号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行政监督部门: 水利局0593-889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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