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5,截止日期:2017-6-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大桥新区神龙港北街黄家湖大道一武昌大道照明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武昌区,所属行业分类:大桥,招标代理: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HXT-DL-20170516S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桥新区神龙港北街(黄家湖大道一武昌大道)照明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7】2712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的委托,对大桥新区神龙港北街(黄家湖大道一武昌大道)照明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20170516SG
二、项目名称:大桥新区神龙港北街(黄家湖大道一武昌大道)照明工程项目
三、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85.725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3年起);
5、投标人必须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供执业资格书、注册证书、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提供两个业绩材料2013年起,项目经理本人到场;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出具有所投本项目人员的《检查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该公告发布之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8、投标人提供所投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的为准;
9、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已完工的业绩证明材料(每年提供一个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2013年起)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2、银行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起至2017年6月7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审核原件通过后方可购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项目经理须一次性提交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复印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地建筑企业需提供《外地来汉企业注册登记证》。(2)项目经理:①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②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近叁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提供两个业绩材料2013年起);③建造师(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3)项目管理班子:①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包括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组成人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二代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的中级职称)、学历证、社保卡。投标报名条件审核通过方能领取招标文件。
六、谈判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和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
联系人:吴凡 联系电话:027-88390571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洋
联系人电话:027-59251970-3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