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5,截止日期:2017-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中小学提升工程运动场地塑胶及人工草坪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内蒙古鑫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招标编号:元财购准字(电子)[2017]129号,开标地点: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原元宝山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鑫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元宝山区中小学提升工程运动场地塑胶及人工草坪施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元宝山区中小学提升工程运动场地塑胶及人工草坪施工
批准文件编号:元财购准字(电子)[2017]129号
采购文件编号:元财购准字(电子)[2017]129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一标段(包含的学校详见招标文件) | 1 | 1、保质及维护期为8年,在此期间,若场地出现质量问题,由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聘请国家级专业部门进行检测、鉴定或核验,被认定为是产品质量或施工造成的问题,由施工方将存在问题的运动场地整体自行铲除并无偿地按当时最新标准重新施工,自重新检测、鉴定、核验到重新施工完成验收后,期间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对于铺设的塑胶及人工草坪,拟投入使用且涉及物理或化学性能的材料或物品,必须进入检测程序。在所有检验检测事项中,开工前送检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即取消该投标单位(包括唯一授权的生产厂商)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至第二以致第三中标候选人(同理类推),造成的损失由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扣留投标保证金且不予退还。在开标结果公示及材料物品送检结果出来后,再发中标通知书;施工过程中抽检发现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当即责令该施工单位对问题部位进行重新施工,直至复检合格为止;竣工验收阶段检验检测发现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扣留未拨付部分的合同款、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针对拟投标段的产品质量承诺书及拟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各一式三份。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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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二标段(包含的学校详见招标文件) | 1 | 1、保质及维护期为8年,在此期间,若场地出现质量问题,由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聘请国家级专业部门进行检测、鉴定或核验,被认定为是产品质量或施工造成的问题,由施工方将存在问题的运动场地整体自行铲除并无偿地按当时最新标准重新施工,自重新检测、鉴定、核验到重新施工完成验收后,期间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对于铺设的塑胶及人工草坪,拟投入使用且涉及物理或化学性能的材料或物品,必须进入检测程序。在所有检验检测事项中,开工前送检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即取消该投标单位(包括唯一授权的生产厂商)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至第二以致第三中标候选人(同理类推),造成的损失由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扣留投标保证金且不予退还。在开标结果公示及材料物品送检结果出来后,再发中标通知书;施工过程中抽检发现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当即责令该施工单位对问题部位进行重新施工,直至复检合格为止;竣工验收阶段检验检测发现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扣留未拨付部分的合同款、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针对拟投标段的产品质量承诺书及拟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各一式三份。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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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三标段(包含的学校详见招标文件) | 1 | 1、保质及维护期为8年,在此期间,若场地出现质量问题,由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聘请国家级专业部门进行检测、鉴定或核验,被认定为是产品质量或施工造成的问题,由施工方将存在问题的运动场地整体自行铲除并无偿地按当时最新标准重新施工,自重新检测、鉴定、核验到重新施工完成验收后,期间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对于铺设的塑胶及人工草坪,拟投入使用且涉及物理或化学性能的材料或物品,必须进入检测程序。在所有检验检测事项中,开工前送检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即取消该投标单位(包括唯一授权的生产厂商)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至第二以致第三中标候选人(同理类推),造成的损失由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扣留投标保证金且不予退还。在开标结果公示及材料物品送检结果出来后,再发中标通知书;施工过程中抽检发现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当即责令该施工单位对问题部位进行重新施工,直至复检合格为止;竣工验收阶段检验检测发现材料或物品有两项及以上事项未达标或未达标事项的有害物质限量值超出标准的偏差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并足以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以检测机构确定结论为依据)扣留未拨付部分的合同款、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针对拟投标段的产品质量承诺书及拟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各一式三份。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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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体育场地施工(工程)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同时具备塑胶及人工草坪生产厂家针对拟投标标段的唯一授权,若在同一标段出现2次及其以上授权的,取消所有涉及重复授权的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2、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施工过的一块200米或以上田径运动场地塑胶和人工草坪项目,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一套项目班子最多同时报2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二楼校安办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二楼校安办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三份:
(1)由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由法人签字、盖章同时印有委托单位鲜章的委托书一式三份、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企业出具针对保质期8年的售后和质量保证书,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标明“只用于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中小学运动场塑胶及人工草坪施工项目”。(3)项目班子必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一年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或花名册。(4)企业所在地或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5)提供生产厂商30cm*30cm塑胶30cm*30cm人工草坪的样块各2块,并密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同时,提供的人工草坪填充物中,必须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提供的塑胶样块中必须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检测报告原件。(6)提供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施工过的一块200米或以上田径运动场地塑胶和人工草坪项目证明(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项内容必须齐全)。(7)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原元宝山采购中心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原元宝山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赤峰市松山区振兴大街东段奥翔财富大厦413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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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 0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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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高启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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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1880476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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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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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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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大街银河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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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 024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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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 姜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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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0476-351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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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附件1.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