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宗县自来水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邢台河北省广宗县江源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河北-邢台-广宗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宗县自来水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531170025-002 | 所属地区 | 广宗县 |
| 工程名称 | 河北省广宗县江源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监理 | ||
| 建设单位 | 广宗县自来水公司 | ||
| 工程地点 | 广宗县城及园区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的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 ||
| 联系人 | 刘朝尊 | 联系方式 | 0311-80872155 18332368005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05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09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05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09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年6月5日08时30分至2017年06月9日17时30分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自行下载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广宗县江源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 由广宗县发展改革局 以广发改审批【201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宗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宗县城及园区 2.2建设规模:江源水厂配水管网二期总长43.72公里,材质用PE管。 2.3招标范围: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的监理 2.4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5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服务费以3年无息还款方式支付(还本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2 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外省企业提供《企业进冀备案证》;(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市政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6月5日0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6月9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李英丽(甲方代表)、刘朝尊、武江涛、侯军芳、王旭东,其中刘朝尊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广宗县城 联 系 人:李英丽 电 话:137315977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联 系 人:刘朝尊 电 话:0311-80872155 1833236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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