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
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省发改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3]23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车辆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交货期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址位于梅州市,主要用车地点为梅州市。
2.2招标内容
|
序号 |
品牌 |
车辆型号 |
购置数量(台) |
|
1 |
北汽福田
福田牌拓陆者皮卡(两驱) |
BJ1037V3MD6公务版 |
2 |
|
2 |
北汽福田
福田牌拓陆者皮卡(四驱) |
BJ2037Y3MDV公务版 |
4 |
|
3 |
五十铃牌(100P)厢式运输车 |
QL5040XXYA6HW |
1 |
|
4 |
海伦哲牌(17m)高空作业车 |
XHZ5063JGKQ5
(17m)折叠臂 |
1 |
注:1.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全新车辆,报价包含上牌、第一年度保险(第三者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位、划痕险(轻型载货汽车、农夫车、高空作业车除外)、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等几大险费用)、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度车船税、上牌杂费以及完成交车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牌照归属地为梅州市。
2.车辆购置数量为暂定,实际购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期
交货期暂定45天,自合同签订日期起45天内完成交货,最终以实际签订购买合同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汽车的销售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等一套材料,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仅收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标人视需要可以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或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胡超、颜秀华、魏丽婷
电 话:020-37362649
传 真:020-37362649
招标人: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17年6月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