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截止日期:2017-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海南三亚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空调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海南-三亚,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招标编号:JZZB-HN-170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开标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空调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17-06-05 17:29
一、
| 项目名称 | 空调设备购置 | 项目编号 | JZZB-HN-17001 |
| 联 系 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898-68575750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预算金额 (万元) |
50.98155 |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空调设备购置 2、采购内容、范围:诉讼楼及附属楼的空调设备采购。 采购用途: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工作需要 3、交货期:5个工作日。 4、预算价:50.98155万。 5、质量要求:合格并安装通过验收。 6、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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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获取招标资格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06-05 17:23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06-09 17:3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17-06-26 15:00 |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开标室 |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7-06-26 15:00 | ||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赖钻荣 18089799226 |
| 采购人地址 | 三亚市 | ||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 海口市 龙华区 国贸大厦59号正昊大厦21楼21H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75750 |
详细信息
招标公告
受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拟对空调设备购置(项目编号:JZZB-HN-17001)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的概况:
1、项目名称:空调设备购置
2、采购内容、范围:诉讼楼及附属楼的空调设备采购。
采购用途: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工作需要
3、交货期:5个工作日。
4、预算价:50.98155万。
5、质量要求:合格并安装通过验收。
6、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5日起至2017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由受托人携带法定代理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报名材料到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7:30:00(北京时间)。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6日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7年 6月26日 15时00 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59号正昊大厦21H
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68575750
2、采购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项目地址:三亚市
联系人:赖钻荣
联系电话:18089799226
六、保证金要求及缴纳账户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缴纳形式:转账(须从公司基本户转出)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德路支行
帐 号: 220102170920017030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