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美术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2,截止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馆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美术馆,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美术馆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新馆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馆建设项目信息技术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4142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7-ZFCG05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4060000 |
2、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资质;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为企业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原件;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两份原件,以上资料提供2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3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23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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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 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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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崔虹、吕寒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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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0471-3292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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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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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美术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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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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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 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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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 柳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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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0471-696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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