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截止日期:2017-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二幢学生公寓变配电工程,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4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44号 |
| 开标时间:2017-06-30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
| 所属地区: |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44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二幢学生公寓(变配电工程)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13〕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对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校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352787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二幢学生公寓(变配电工程),其中1#配电室配电工程包含设备基础,照明工程及门窗;由2#配电室引进#1配电室的电力、电缆包含管道沟等;03-1107-10支引进#1配电室包含管道沟等;#1配电室引进学生公寓的电力电缆包含管道,低压出线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项目总工期及各专业工程工期进度要求。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①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②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3.5本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 6 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9 日上午9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代理将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一个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1号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0591-2261250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联系人: 小何
监督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地点: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福州行政办公中心 电话:0591-8334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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