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日照莒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A、B片区设计项目,所属区域:山东-日照-莒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莒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A、B片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 2017-003867-1103-048 | ||||||||||||||||||||||||
| 1. 招标条件 | ||||||||||||||||||||||||
| 本为莒县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2017年A、B片区设计项目,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9号、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①项目概况:一标段总面积约277339平方米;二标段总面积约42008平方米;三标段总面积约136167平方米。 ②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③项目工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各20天。 ④建设地点:莒县日照路以北、莒安路以西。 ⑤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的建筑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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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①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二标段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 ⑥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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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报名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地址:莒县振东大道与银杏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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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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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莒县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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