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物资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校内专项-国家级物流系统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央空气调节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物资学院,招标编号:XM-0000014214170523107,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校内专项-国家级物流系统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央空气调节系统工程建设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14214170523107
采购人:北京物资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89534481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108198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06 13:43: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7 13:30:0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06-06 12:52:10
预算金额:170.88(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12 13:4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20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开标时间:2017-06-27 13:30: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所有原产地设备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制造的全新的产品2.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3. 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节能认证证书等,以证明所提供的4.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投标产品必须采用高效冷媒。6.空调室外机、室内机、控制器、压缩机等重要部件应采用知名品牌产品。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欣
项目联系电话:62108198
其它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