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_设计监理_招标公告会员查询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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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摘要:本公告受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南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招标编号:NKHY2017-NK-C02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7320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7-NK-C020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
1

一、规划编制的依据:
本次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需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我区是南方典型的山区丘陵地区和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我区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群发性、频发性、规模小、危害大等特点,主要发生在主汛期和台风影响期。同时,矿产资源开采也带来了一些生态破坏、地质灾害隐患等环境问题。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促进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和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逐步解决地质灾害隐患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1)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基础工作。要结合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加强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地质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等基础研究,分析研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全面核实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2)认真开展重要专题研究。要围绕最大限度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提升地质环境保护水平的规划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条主线,研究分析国内外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领域进展和防治技术发展态势,科学合理提出我区“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重要方向、目标任务和指标体系。要结合防灾减灾、生态文明、河长制、城镇化建设等要求,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地质环境重点工程部署建议。
3)编绘规划文本与图件。要在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大纲、规划编制文本与说明、编绘规划系列图件。《规划》文本内容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
4)做好论证衔接和报批发布工作。要加强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共识。同时,要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规划编制完成后,交赣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区政府发布实施。
四、时间安排:
20177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大纲;
20178月底前,与赣州市级规划对接,完成南康区规划文件与图件的初稿。
20179月底前,完成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与专家论证通过并出具评审意见。
201710月底前,完成修改工作,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发布。报赣州市矿管局备查。
五、其它要求:
编制《赣州市南康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必须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或批准。需提供规划成果8份,电子档1份。
190000.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三)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70606日至2017061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70619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   
电话:0797-6616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管理局
地址:南康区泰康东路
电话:0797-6636428
联系人:明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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