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忻州忻州高速大运纪念碑钢架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忻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HC-XZSZC-2017(采)-00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忻州高速大运纪念碑钢架设施维修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忻州高速大运纪念碑钢架设施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HC-XZSZC-2017(采)-007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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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要求 |
工期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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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高速大运纪念碑钢架设施维修工程 |
符合建设项目标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75日历天 |
813418.00元 |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金凭证。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用A4纸规格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4.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额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支行
帐号:1021015510000064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上账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3时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0-3306037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三楼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534063955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