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大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ZB2017-0309-0082BS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永昌大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NZB2017-0309-0082BS)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采购预算金额130.71万元,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永昌大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应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4安装地点:隆阳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在隆阳区范围内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不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客户通知能够满足:24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
3.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主要设备及软件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
3.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报名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2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北路(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 27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100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注: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100764695070010002
备注:XNZB2017-0309-0082BS项目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保证金事项)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尹云霄
电 话:0875-216307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北路(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对面)
联 系 人:闫永康
电 话:0875-2223966
9.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监督电话:
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75-2163070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