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达门乡松树村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SSZ2017-05)
1. 招标条件
本 哈达门乡松树村自来水工程 已由 珲春市水利局 以 珲水发【2017】3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 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珲春市哈达门乡松树村;建设内容为渗渠1条,集水井1座,蓄水池1座,供水管道及管道配套设备。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7年07月25日至2017年09月25日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良好业绩:近5年有1项以上(包含1项)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达到D级以上等级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1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7月0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延边日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晓丹 电话:15981310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衣冠华 电话:15943389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