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庄桥街道天成幼儿园安防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办事处,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江北区。
规 模:/
招标控制价:273709元。
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 投标人工工资担保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须符合下列要求: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或在宁波市三区(即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任一住建部门办理过人工工资担保(包括在市建管处办理的)且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其他要求: /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12日16时00分前到招标代理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等)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户 名: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开户帐号:371458348600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6月 20 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7388510/徐老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7日9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5号楼114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90
传真:0574-81896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