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编号:0809-1744FSG
二、名称: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设预算金额,按实际完成的成交工作量进行结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招聘一家具有相关能力的社会机构或组织负责辅助招标人完成网络司法拍卖各流程的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配合其他专业机构对拍卖财产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审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如获得中标资格,必须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设置面积100㎡或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设置独立的网络司法拍卖信息录入室和网络竞价室;(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6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并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进行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必须以与其投标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投标人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并注明:购买:0809-1744FSG
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 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3)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②《营业执照》。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7日 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7日 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一、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 邮编:528000
(三)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6日




